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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本閱讀穿越七零:我成了殘疾丈夫的心尖寵 第3章_發婚小說
◈ 第2章

第3章

原主之所以會跳河自盡,是因為家裡父母要把她許給一個四十歲的老光棍。

說是許,其實就是賣了。

那老光棍耍錢贏了,前前後後竟然叫他給攢了二百塊錢,就要用這二百塊錢作為彩禮買了原主。

二百塊錢可是極高的彩禮錢了。

因為時下嫁娶根本是不花什麼錢的,尤其是在他們這樣的鄉下地方,家家戶戶都是窮的叮噹響,家家戶戶也都要勒緊腰帶過日子,能有啥錢娶媳婦?

有個十幾二十塊錢就很夠意思了。

多的是背一包糧食過去就算數了,有心的男青年送女青年一雙鞋子或者兩條發繩子什麼的,這心意就很夠了,很能打動人家姑娘。

這就是他們當地很普遍存在的。

所以老光棍願意給二百塊錢自然是極高的彩禮錢。

但這是因為原主長得好啊,十里八村數一數二的長相,不僅長得招人,家裡家外也一把抓,還是黃花大閨女,喬家父母一直都想把她嫁個好價錢。

也是早就對外說了,少於五百塊錢的彩禮甭打自家女兒的主意!

雖然不少人都盯着原主呢,但五百塊錢那是多大的錢啊?

鄉裡頭一年到底能吃飽肚子都算好了的,就算年底會分錢,可除去明年一大家子要吃的口糧,還能分多少?

分下來的那點錢,一家老小不用開銷嗎?

火柴鹽巴,孩子學雜費,扯布給家裡人做身衣服褲子,再有個頭疼腦熱什麼的,等等這些事情,能存得下的余錢少之又少,有點什麼積蓄,誰不是從牙縫裡摳摳搜搜那麼省下來的?

人家大城市裡的,條件頂好的家庭才要求三轉一響,三十六條腿。

像鄉下地方,誰家閨女能那麼值錢?

所以左鄰右舍方圓十里八村,都說喬家這是想錢想瘋了!

喬家這個閨女就算長得再好,在鄉裡頭要人家花五百塊錢娶那也是白日做夢。

就是因為五百塊錢彩禮錢這道門檻,讓原主從十六歲到十八歲,再從十八歲留到十九,眼看着都二十歲了,還沒下家。

喬家父母一看這不行啊,這繼續耽擱下去不是要砸手裡了嗎?

於是就降價了,從五百塊錢到四百八,最後再到四百五。

看喬家降價,倒是有人來講價,問給二百塊錢彩禮嫁不嫁?

畢竟原主這相貌真是沒得挑,人家青年家裡條件好的,可不就心痒痒嗎?

所以願意給二百的高彩禮,這已經是非常難得了。

只是喬家父母不願意。

本來人家青年家裡就憋着一口氣呢,二百塊錢已經是當地村裡聽都沒聽說的彩禮了,奈何喬家這閨女實在是長得好,自家混賬兒子也是要死要活想娶。

這不家裡也咬咬牙同意給二百。

哪想二百都不要,就咬死了要四百五!

人家直接冷笑,那你們自家留着吧!

一轉身就談了另外一個長得不錯又能幹的姑娘!

就是因為喬家父母,所以原主又從二十硬是拖到二十二歲了,還是沒人來娶。

這年頭多的是十八九歲結婚的,甚至有更早的,也有遲點的二十歲,原主到了二十二歲還沒定下來,那真是老姑娘了。

只有長得寒磣的沒人要的姑娘,才會耽擱到這個年紀。

起初還有人來討價還價一二的,後來直接無人問津了,連媒婆都不愛說這家的事。

世界上又不是就剩下你喬家女兒一個姑娘了,看把你家給稀罕的!

四五百的彩禮錢,這是不把錢當錢啊!

有這樣的父母,原主固然也是無辜的,但也是沒少被人指指點點,心裏承受了巨大的壓力。

不過喬家父母可不管這些,就是真有些上火發愁了。

因為這看着真是要砸手裡了啊!

條件好的人家該娶的都娶了,雖然剩下的那些歪瓜裂棗是有惦記着自家閨女,但就算把人家一大家子都賣了都湊不出自家要的彩禮錢啊!

就是在這時候,老光棍拿了二百塊錢來要娶。

喬家父母一番商量,最後討價還價,硬是多要了五十塊錢,二百五十塊錢!

因為剛好大兒子要娶媳婦了,就打算應下這門親。

原主簡直絕望,打小給家裡當牛做馬不說,到頭來還要被賣給一口老黃牙,禿頭,身上散發著惡臭,還時不時抓一下褲襠的老光棍。

於是就有了跳河自殺身亡,喬念瑤借屍還魂穿過來的事!

喬念瑤坐在灶膛前烤着火。

腦袋裡想的是兩年前被宋青鋒撈上來,當時他身上也是濕漉漉的,又剛好是夏天,衣服濕z了緊貼在腹部,隱約可見那頂級好身材。

而且他眼神清亮,正氣十足,長得也是又英俊又英武,當地又有那樣的舊俗規矩,且當初她也還要面臨喬家困境。

綜合下來後,她就提出嫁給他的話。

他略一猶豫,就應下了。

之後就是喬家父母看宋青鋒是當兵的,家裡又他只有一個人,雖然不知道有多少津貼,但肯定差不到哪去。

所以立刻就坐地起價,將原本二百五十塊錢翻成一開始的五百塊錢。

喬念瑤是要出面解決的,她什麼脾氣,還能由着喬家漫天要價么?

宋青鋒當時已經是營長級別,但他知道自己要出任務,而且時間也很久,就沒打算帶她去部隊。

往後要留她一個人在家,所以當了一回冤大頭,應下了五百塊錢的事。

他的目的就是要徹底買斷她跟喬家的羈絆,以後不要再來煩她。

只是這個大男人又哪裡知道喬家那樣人家的嘴臉?

他前腳一走,喬家後腳就上門要來搬空家裡了。(解釋一下:他們直接被女主暴打出去了。)

因為在他回去之前,他可是給她辦置了很多東西。

不僅給大隊買了不少糧食。

還帶她進城,給她買了兩身換洗的新衣服,也沒有瞞着她,跟她說了他接下來會出任務,估計短時間內沒法回來,所以就連冬天穿的棉衣,蓋的棉被,他都帶着她一起去給辦置了。

反正生活所需的東西,全部給她辦妥當。

包括家裡的院子屋頂什麼的,也全都又給修繕了一遍。

還給留下二百塊錢家底,其中還有不少全國通用的票,不會過期的那種。

交代好了一切,他才離家。

就是沒想到當年意氣風發的英俊青年,兩年後被戰友們給抬着回來。